司法視角的鐵腕治污
2021年4月15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布會。相關發言人透露的數據顯示,2014年至2020年,公安機關共偵破破壞環境類犯罪案件19.9萬起。2020年當年,共破獲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2.3萬起,涉案價值166億元。公安部先后對53起污染環境重大案件進行掛牌督辦,指導各地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批大案要案。
回溯到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19)》(綠皮書)在其成立5周年之際通報,我國已經走出了一條自上而下、從點到面的環境司法專門化路徑。
從公益訴訟專項資金、環境保護禁止令,到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檢察建議書等工作方式,我國環境資源法治特點日益鮮明,并逐步形成了傳統環境侵權訴訟和環境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并行、專門化與專業化交織的“3+2”訴訟模式。
到2019年,我國宣告:環境司法專門化體系基本建成。
截至2019年底,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人民法院共設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1353個,26個高級人民法院設立了專門環境資源審判庭,江蘇、福建、貴州、海南、重慶等地基本建立了覆蓋全省的三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
《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19)》報告同步指出,2019年,全國法院受理各類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39957件,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民事一審案件202671件,受理各類環境資源行政一審案件47588件,同比均有所上升。
通過司法手段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和資源高效利用,本質就在于強調“環境有價”。
司法視角的“生態賬”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司法解釋中說到,堅持用嚴格的制度嚴密的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戰,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綠色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而我國在環境資源審判制度不斷的提升中,以及環境資源審判能力的現代化變革中,探索出了一條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合力的路徑。
曾經,新環保法施行后首起環境公益訴訟案備受輿論關注,打破了過去環境公益訴訟的高門檻,壓實了生態環境破壞主體責任,通過嚴追責給全社會敲響“環境有價 損害擔責”的警鐘。
2020年,河南首例由市政府作為原告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開庭,市長親自站上原告席,又一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社評,環境污染由政府“買單”的歷史翻篇,地方政府應當承擔起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代表公眾對污染者嚴肅追責。
2021年,第61個世界氣象日(3月23日)后一天,全國首例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大氣污染責任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罢l污染,誰賠償;誰損害,誰修復”,隨著我國環境保護法治行動愈發雷厲風行,這樣的生態理念也留下了越來越深的刻印。
高壓之下必有回響
“鐵腕”并非看不見,高壓下的“綠色風暴”其實離每個人都很近?!拔覀兿M麕湍懵牭礁嚓P于環保的聲音”——2021世環會【國際環保展】。
第二屆固廢處置與資源化高峰論壇(醫廢專題),解讀醫療廢物管理政策,交流醫療廢物管理經驗和技術;第五屆上海hse管理創新論壇暨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專題論壇,促行業可持續發展;工業廢水處理與零排放技術研討會,研究零排放應用和項目,分享案例和解決方案......
承壓起飛,奏出跨世紀的綠色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