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步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簡易治理設施的精細化管理,近日,上海市靜安區生態環境局發布了《關于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試點補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補貼范圍:全區范圍內所有表面涂裝行業(涉及涂裝的家具制造、汽車及零部件、汽修等)、包裝印刷業(C23)等VOCs排放重點單位中,使用更換式活性炭工藝的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系統的單位。
補貼標準:根據前期調研情況,該項目總投資及3年的運維成本約為7-8萬元,2024年對試點期內進行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的5家單位,每家單位補貼2萬元,2025年、2026年對上述單位繼續每年補貼1萬元。若實際申請企業數發生變化則根據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通知》全文:
各有關企業:
為逐步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簡易治理設施的精細化管理,著力減少苯系物、醛酮類含氧有機物、烯烴等活性VOCs排放,持續改善本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滬府辦發〔2023〕13號)及《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揮發性有機物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滬環函〔2023〕128號)要求,結合靜安區工作實際,現將本區推進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試點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以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為主線,結合活性VOCs排放控制,通過“政策引導、企業自主”,探索VOCs排放控制由工程減排轉向精細化管理減排轉變,切實提高VOCs簡易治理設施的精細化管理水平。通過對全區試點的VOCs排放重點單位提供專項補貼,鼓勵企業開展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基本建立起本區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和效果評估工作機制。
二、補貼范圍
全區范圍內所有表面涂裝行業(涉及涂裝的家具制造、汽車及零部件、汽修等)、包裝印刷業(C23)等VOCs排放重點單位中,使用更換式活性炭工藝的簡易VOCs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系統的單位。
三、試點內容
在VOCs簡易治理設施安裝運行參數傳感器.html'>傳感器,對VOCs簡易治理設施的運行狀況、VOCs排放等情況進行全過程監控,對VOCs簡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情況及時報警,對活性炭更換、設備檢維修等過程進行記錄,指導企業合理運行VOCs簡易治理設施,解決設施運行不規范、維護不到位等問題。
安裝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系統,包含設施現場傳感器(可包括檢測廢氣濃度、流速、溫度、壓差、VOCs簡易治理設施用電量,記錄運行臺賬、無組織排放管理門磁傳感數據和影像等)、控制檢測系統(現場顯示實時數據的人機界面以及數據傳輸系統)和計算機云平臺監控系統(利用檢測數據分析測算VOCs簡易治理設施運行狀態的軟件系統及展示界面)等三部分。
四、資金來源
依據市級文件精神,申請區財政專項補貼資金,預計從2024年至2026年,每年申請1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試點及推廣期間鼓勵企業開展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
五、補貼標準
根據前期調研情況,該項目總投資及3年的運維成本約為7-8萬元,2024年對試點期內進行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的5家單位,每家單位補貼2萬元,2025年、2026年對上述單位繼續每年補貼1萬元。若實際申請企業數發生變化則根據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六、補貼流程
1.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系統由企業自行選擇具有資質的企業安裝,相關設備為企業所有;企業對所安裝的設備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并將相關數據接入區生態環境局數據中臺。
2.企業自行完成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系統的安裝并正常運行至2024年6月后,向區生態環境局提出現場核實申請。申請材料包括《上海市靜安區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專項補助資金申請表》一式二份、精細化管理方案、合同復印件、付款發票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開戶銀行和資金賬號、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3.收到申請后,區生態環境局針對申請材料及項目實施情況開展現場核實,并邀請專家評審治理效果,通過現場核實及專家評審后,根據區財政局下達的資金使用計劃,按要求撥付補貼資金。區生態環境局持續加強對試點企業的指導培訓,推動做好試點工作。
附件:靜安區VOCs簡易治理設施精細化管理專項補助資金申請表
上海市靜安區生態環境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