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風系統的排風系統應滿足新風量的要求。采用機械送風、機械排風系統形式時,排風量應為新風量的80%~90%。
新風系統的氣流組織應優化設計,不受廚房、衛生間等局部排氣的影響。室外新風應直接送至臥室、客廳等人員的主要活動區,室內空氣應排至室外。
設計要求
當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居住建筑宜采用分戶式新風系統:
當用戶對室內空氣質量控制有不同的要求時;
用戶對新風系統的控制需求不同;
現有住宅建筑改造設置新風系統。
分戶新風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宜優先采用雙向流新風系統,并應采用熱回收裝置;
對于不適合室內安裝風管的住宅建筑,可采用壁掛式、立式柜式或墻式等無管道新風系統,保證合理的氣流組織,避免噪聲;
采用熱回收新風系統時,應計算熱回收裝置是否結霜或結露,并采取防霜、冷凝水排放措施,如新風預熱。
采用單向流新風系統時,應采用正壓新風系統,房間應設置過流口或內門與地面之間的凈空20mm~25mm的縫隙。
雙向流新風系統采用室內公共區域集中排氣時,房間應設置流口或內門與地面之間的凈空20mm~25mm的縫隙。
集中新風系統可用于式新風系統,滿足下列情況之一:
住宅建筑采用風機盤管、多聯機等集中空調系統時;
室內空氣質量控制需求差異不大,管理要求統一。
集中新風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變速調節風機;
設計新風量取決于每個居民設計的新風量之和;
入口送風管的閥門應安裝在入口送風管上;
風量調節閥應安裝在室內送風終端管段;
機房和風管的公共空間應設置,維修口應設置便于清潔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