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分散式污水MBR處理技術規程》(DB32/T 4630-2023),文件將于2024年6月18日啟動實施。
本文件由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并歸口,規定了分散式污水MBR處理設施的設計、施工、調試,驗收、運行與維護的要求,適用于分散式污水MBR處理設施的設計、施工、調試,驗收、運行與維護。
文件提出,分散式污水MBR處理設施預處理系統應設置格柵,依據進水水質和水量可增設調節池、沉砂池、除油設施等工藝單元。分散式污水MBR處理設施宜采用模塊化集成設計,建(構)筑物應滿足工藝運行和節能環保要求,且與周圍環境協調。膜系統應包括膜組器、膜池、膜吹掃系統、產水系統、產水輔助系統和膜化學清洗系統等。根據膜組器性能可設置反沖洗系統。膜系統的設置應滿足膜組器使用的工藝要求,保證膜組器性能的穩定實現,并應充分結合工程的實際特點,做到簡潔、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