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 半導體行業 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374-2024)為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現予以發布。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本文件規定了半導體行業 水污染物 排放控制要求、 大氣污染物 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監測要求、達標判定要求、實施與監督等內容。本文件適用于半導體行業現有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企業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上一篇:今年,重慶將有四個污水處理廠項目完工!
下一篇:污水排放提質增效 | 助力南京向“污”而戰,攜手共繪碧水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