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 江西 信豐縣城鄉 污水處理 設施建設項目 特許經營 項目終止公告發布,終止原因:由于政策因素導致該項目無法實施,經采購人確認,終止本項目。
據了解,該項目于2023年6月28日簽訂項目合同,供應商為信豐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合同金額875697600.00 元,建設內容為信豐高新區第三工業污水處理廠、信豐縣鄉鎮污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本項目特許經營期為25 年(含3年建設期和 22 年經營期)。
2023年11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簡稱“115號文”),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同時明確規定民營企業參與的污水處理項目、污水管網特許經營新建(含改擴建)項目民營企業股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5%的項目。2023年2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標采購程序的項目,以及后續新實施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均應按照本指導意見規定的新機制執行。
該項目供應商信豐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為國資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