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組織編制的兩項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順利通過專家論證。2021年9月24日和26日,受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委托,浙江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和生態環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珠江流域局監測與科研中心)分別組織召開了《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 淡水浮游植物》和《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 淡水著生藻類》專家論證會。上述兩個技術要求是繼《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 淡水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后,第三個通過專家論證的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
《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 淡水浮游植物》由浙江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珠江流域局監測與科研中心、湖南省洞庭湖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蘇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山東省濟南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共同編制,《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 淡水著生藻類》由珠江流域局監測與科研中心、浙江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山東省濟南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泰州環境監測中心共同編制。
兩個編制組在充分調研國內外浮游植物和著生藻類相關標準及文獻的基礎上,結合國內的工作基礎,重點考慮方法在全國層面的可比性和可操作性,詳細規定浮游植物的采樣層次、著生藻類的采樣方式和基質選擇、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等內容,列舉了常用的評價方法,制定了合理、可行的技術路線。專家組給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意見和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將報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向全國監測系統征求意見。
下一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將繼續扎實推進水生態監測技術體系構工作,按照“成熟一個、印發一個”的方式,盡快完善水生態監測技術體系,為水生態監測數據質量提供基礎保障,有效支撐水生態保護與修復。
背景介紹
為加快補齊水生態監測技術規范短板,構建全國水生態監測技術體系,保障水生態監測工作科學規范實施,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充分發揮生態環境監測技術中心作用,加強水生態監測標準規范體系頂層設計,組織全國13家具備良好水生態監測工作基礎的監測單位,超過50名專業技術人員合力編制水生態監測相關技術文件。按計劃,水生態監測技術要求包括總則、浮游植物、浮游動物、大型底棲動物、著生藻類、魚類、大型水生植物、河湖生境、數據處理與信息管理、評價及報告10個部分,涵蓋了樣品采集、樣品流轉、前處理、樣品保存、實驗室定性和定量分析、數據處理與分析等全要素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