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6月14日,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共126家檢測實驗室和5家國家級質量控制實驗室名錄。7月11日,第二批檢測實驗室名單公布,并在2022年7月11日至17日進行公示。入選第二批檢測實驗室的檢測機構共363家。
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已經全面展開,在土壤三普工作中,實驗室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承擔著區域內土壤樣品制備、保存、流轉和檢測等工作。其中檢測實驗室通過篩選確定,具體職責包括:做好樣品制備、保存、流轉和檢測工作;制定內部質量控制計劃、編制質量評價報告等,確保工作質量等。
根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普查實驗室篩選工作的通知》(農建發〔2022〕3號),檢測實驗室條件要求較高,需要在資質條件、能力證明、人員隊伍、場所環境、設備設施、檢測方法、質量保證等7個方面滿足對應要求。
其篩選流程為:首先符合要求的實驗室自愿申請,再由所在地省級第三次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初步篩選推薦,最后由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復核和評審、公示等程序確定名單。
6月14日,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共126家檢測實驗室和5家國家級質量控制實驗室名錄。7月11日,第二批檢測實驗室名單公布,并在2022年7月11日至17日進行公示。入選第二批檢測實驗室的檢測機構共363家。具體名單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