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公開征求《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文件提出,明確接受電力系統調度新型儲能范圍。
接入電力系統并簽訂調度協議的新型儲能電站,可分為調度調用新型儲能和電站自用新型儲能兩類。
調度調用新型儲能指具備獨立計量裝置,并且按照市場出清結果或電力調度機構指令運行的新型儲能電站,包括獨立儲能電站、具備條件獨立運行的
新能源
配建儲能等;電站自用新型儲能指與發電企業、用戶等聯合運行,由發電企業、用戶等根據自身需求進行控制的新型儲能電站,包括未獨立運行的新能源配建儲能、火電聯合調頻儲能、簽訂調度協議且具備接受調度指令能力的用戶側儲能等。
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公開征求《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規范新型儲能并網接入管理,優化調度運行機制,充分發揮新型儲能作用,支撐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我局組織起草了《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將意見建議傳真至010-81929218,或通過電子郵件發至nengxiaochuneng@nea.gov.cn。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關于促進新型儲能并網和調度運用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