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新區裝配式建筑發展,助推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大力推行綠色建造、裝配式建造,實現智能建造與工業化協同發展,全面助力國家碳中和、碳達峰事業,按照國家、省“十四五”時期最新政策規劃要求,近日,新區正式印發《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方案(2021-2025)》,新區裝配式建筑發展就這么干:(一)科學劃分建設標準。根據國家、省及新區有關裝配式建筑發展要求,按照分類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結合新區實際,并充分與周邊地市做好適當銜接,進一步明確劃分了新區直管區規劃區內各類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裝配式建筑要求和建設標準。如:2022-2025年,新供地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原則上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其中,裝配式建筑2022年裝配率不低于35%,2023年不低于40%,2024年不低于45%,2025年不低于50%。(二)全面明確部門職責。緊緊圍繞新區裝配式建筑規劃發展目標和工作重點,著重從部門監管體系、工程技術體系和政策扶持體系等三方面全面明確了部門工作職責。如:部門監管體系方面,新區各級住建、發改、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等有關部門要加強裝配式建筑日常監管,嚴肅落實部門職責,在裝配式建筑項目辦理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時,嚴格按照新區裝配式建筑規劃發展要求,落實項目建設的裝配比例和裝配率。(三)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以政府投資項目為示范引導,其他投資項目積極跟進要求,辦公、教學、賓館、醫院等公共建筑,城市地下管廊、市政橋梁等市政公用設施,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居住建筑項目要優先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區屬企業應起模范帶頭作用,勇擔社會責任,自覺提高所屬工程建設項目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和裝配率。下一步,新區各有關部門將加強裝配式建筑的政策解讀與指導工作,廣泛宣傳裝配式建筑基本知識和支持政策,組織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裝配式建筑宣傳交流活動,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全面逐步抓好落實。